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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2022-12-10 20:54:40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长沙南方学生会章程

 

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共青长沙南方员会章程》,为维护同的正当权替,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长沙南方学生会是在共青长沙南方委员会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的桥梁纽带。本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南省联。

长沙南方学生会学校的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学校制度独立自主工作

 为长沙南方院全体会员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指导工作

 的基本务是:

(一)以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代表”重思想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制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话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学校联系同的桥梁纽带用,在维护学校和全体同整体利益的同时,依依意程表维护同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努力为同服务

(四)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坚持从同中来到同中去,听取收集同业发展身心健康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追需求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五)维护纪,倡良好的风,风,促进同之间,同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在学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知晓本会事务,并可通过各种途径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

理的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向学生会提交提案,参与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 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学生委员会。

(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各院系(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部)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是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执行机构;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三)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1.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2.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3.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听取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代表关于学生会工作提出的质询。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颁发相应聘书。

 

第四章 各院系(部)学生会

 

第十六条 各院系(部)学生会是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各院系(部)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七条 各院系(部)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八条 各院系(部)学生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机构设置、职务设置等应按照校级学生会相关规定执行。其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当由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召开全体班级学生会议推荐,经所在院系(部)团组织同意,提交党组织审议,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院系(部)党组织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院系(部)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指导下推荐,经团组织同意,由院系(部)党组织确定。

第十九条 班委会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实际需要,设班长及委员若干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格学生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序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校实制定本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院系(部)级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候选人

 

 学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

(一)有长职业学院学的全日制在学生;

()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坚持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体全面发展;

()能够反映同学求,积极热心表同学意;

()学有余力,学业成绩优。除一年级新生外,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四条 候选人需填写《长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推荐表》,并报送班级团支部报名,由班级团支部推荐至院系(部)团求意见。

 

第三章 校级学生会组织

 

第五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成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50%。

第六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部)团组织推荐,经院系(部)党组织同意,由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主席团候选人简1)

()主席团成员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各院系(部)团组织审查,由校团委审核后确定;(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3人。

 

第四章 各院系(部)学生会组织

 

第八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各院系(部)团组织审查同意,报各院系(部)党组织确定;

(二)由各院系(部)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院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各院系(部)团组织审查同意,由各院系(部)党组织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立负责人不超过2人。

第十条 学生会组织成员所有候选人需填写《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会成员推荐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报送各院系(部)团总支征求意见,经各院系(部)党总支审查,由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五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一条 报名审查 凡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册学生,符合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各院系(部)团总支推荐,经换届遴选工作小组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十二条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参与换届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笔试、竞选等程序,审查其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 通过以上流程的同学经过由学生会组织的培训后,正式成为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后期审查

(一)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为 40 人。院系(部)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 30人。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三)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四)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团组织述职,团组织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议结果将运用于评奖评优、综合测评等事项。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应统一备案。

第十五条 最终解释权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校团委。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依据《中全国学生联合会程》,结合我院实情况,制定本办

:长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长职业学第二十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坚持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导下行。

第二条 请示院党委和省学联同意,长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 40名,按照差额比例 20%,提候选人备人选47名。

 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推荐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审议提,经院党委和省学联批准,由代表团酝酿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备人选名单,提差额选举。

第四条:凡出席本学代会的式代表均有选举,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行选举。投票前,代表团要会代表人数,请假的代表,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不参加投票选举。

第五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式。若收回的选等于或于发的选时,选举有:多于发,选举无,应重新行选举。

第六条,选举时,代表有权对上的候选人表同意或不同意、弃权选他人。填写时,候选人,如同意,在其姓名上格内”号,如不同意,x”号,”号x”号的弃权。如选他人,在选上的格内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格内”号。

第七条,选律用钢笔圆珠笔填写号要确,位置要端正字迹清楚。选上划”的人数超过47人的选为无效票。如号划姓名有,由定并向大会主席团报。选“长业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

第八条,预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进行再次选举。

第九条,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议是否进行再次选举。

第十条 大会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4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正式代表中研究提名,并经大会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工作人员中研究提名,并经大会通过。已作为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者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计票结果要做出书面记录,监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字并经总监票人核准后报于大会执行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一条: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有关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酌情研究决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长沙南方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一)时间:20221117(上午预备会议、下午正式会议)期共1天。

(二)地点:扬帆楼术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292(实到)

(四)会议议程

1. 听取并审议《长沙南方 2022 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长沙南方 2022 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长沙南方学生会章程(修订)》

4.选举产生长沙南方 2022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大会以无记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长沙南方院第二十学代会委员 40名:选举产生了长沙南方院第二十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通过了夏妍同志担任校学生会秘书长。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xgc.nfdx.net/2022/xwzx_1121/332.html

正式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政府督导、校党委书记赵小群致开幕

上一届学生会委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正式选举、现场清点选票

选举产生的第二十届学生会委员会

合影留念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

1.学代会代表应为长沙南方院在籍在校学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3.学习刻苦认真,工作情负责,在和工作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用。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广大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局,有较强的事能力,能如实反映团员和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和学生的民权利。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从长沙南方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拟定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292 ,约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1%,列席代表若干。额的分配由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基层团学组织有关规定确定。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各院系(部)及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名额分配,按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推选,必须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应考虑各年级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团代会推选代表中专职团干不超过 30%,党员人数不超过50%,青年教工、女性代表、少数民族须占一定比例。学代会推选代表来自于非校、院(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 60%,要考虑党、团员比例,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等。

(四)代表团组成及团长产生

1.结合工作需要,本次学代会设代表团7个。

2.各代表团团长由代表团推举产生,名单报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认。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学校学生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召开团工作专题会议,对学生会改革目标提出明确求,学生会改革工作,每学期末由团委委员、学生工作部等成员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对学生会工作开展述职评议学校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汇报工作研究决定重事项。学校委委员、副院长吴涛同志到校学生会展调工作指导共计10次,党书记赵小群同志指导学生会相关工作6次。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shxlmishuchu@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