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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项目简介

2025-04-04 14:38:18 |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南职奖学金、南职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中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长期资助项目及其他临时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每人每学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并颁发湖南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一等助学金4800元每人每学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每人每学年,三等助学金2600元每人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南职奖学金

南职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一贯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南职助学金

南职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高职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五年一贯制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等助学金每人资助1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资助8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资助5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每人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学费补偿、减免及代偿额度为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部分(不含学杂费),自2024年起每学年最高资助金额为20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承办。
本专科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不用还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毕业五年内仅需偿还利息。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2年。
每年7-9月,同学们都可与家人共同前往户籍地所在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无须抵押,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即可到现场办理。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凡到湖南省 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西部志愿者)、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标准为高职高专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炼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每人每学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中职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中的贫困县学生、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贫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人每学年23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是指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于国家免学费政策没有覆盖的学生,由市级资助资金全覆盖。
五年制大专学生前三年每年减免学费2400元。
临时资助项目
上级资助部门通知的临时资助项目(如长沙市临时价格补贴等),和突发区域性特大地质灾害临时救助项目等。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