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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管理专项工作组 的通知

2025-03-16 01:55:52 |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文件

 
 
南职学〔2023〕22 号

 
 

 
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  〔2018〕41 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湘办发〔2020〕12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学生心理健  康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 决定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管理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明
确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管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部)处长(部长)

组  员:分管心理健康中心副处长(副部长)、保卫处正副 处长、后勤处正副处长、二级院系院长(主任)、二级院系分管 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二级院系团总支书记(学管办主任)、
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
各二级院系相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二级院系院长(主任) 为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团总支书记(学管办主任)、一线专职辅导员为成员。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工作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论 述,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优化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辅导 咨询、预防干预、平台保障 “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 局,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降 低心理疾病学生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率,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健康
发展与成长成才。
三、具体工作职责
㈠ 专项工作组正副组长
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认
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㈡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
1.牵头做好教育预防。依托 “ 5 · 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 “ 10 · 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适时调整和创新教育
活动形式载体,通过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心理素质拓展、心理

沙龙、校园心理情景剧展演等活动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等, 积极普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 理健康知识。组织和指导学生心理互助社团,充分发挥学生主
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2.科学开展心理咨询。 完善咨询预约、转介和重点反馈等 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向学生提供及时、连续、有效的咨询服 务。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指导各二级院系建好成长辅导室,
构建两级联动机制,提高育人效果。
3.构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辅导与 咨询、 自助与求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对二级院系
成长辅导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及时接收、有效处理转介个案。
4.负责开展心理排查。 完善新生、毕业生心理普查方式, 及时锁定心理危机易感群体;在 “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放 假、考试、开学、重大活动、季节交替”等重要时段组织心理
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情况。
5.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 度、相关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 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严格落实 “一名危机学生、一名领导、 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的 “五个一”干预机制,及
时建档立库,动态管理。
6.建立转介机制。 完善心理(精神)疾患学生休、复学管 理制度,建立二级院系、校心理健康中心、校医务室、精神卫
生专业机构之间科学有效的转介诊疗机制,对疑似心理(精神)

疾患、有伤人伤己风险的学生,及时转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明确不同类型学生办理流程,完善家长与学生须签署的相关文
书。
7.负责业务培训。对二级院系负责人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开 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管理相应业务培训,指导二级院系推进心
理排查、一级库与重点关爱对象管理及相关转介工作。
㈢ 保卫处
1.牵头做好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布置,做好校园监控,发现
异常情况立即与学生工作处及二级院系联动,立即处置。
2.加强校园日常巡逻及重点部位与安全死角部位巡视,做
到异常学生、异常举动人员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
3.校园危机事件发生时负责现场及校园重点部位警戒与管 控,保护现场,配合院系对危机对象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 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院系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
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㈣ 后勤处
1.负责心理危机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物资、后勤保障。
2.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情景等刺激
物, 由后勤处负责做好保护或回避措施。
3.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等事故, 由后勤处协调医务室立 即赶到现场对学生实施生命救护或进行紧急救治,配合有关人
员护送危机学生转医院治疗。

1.落实成长辅导制度。各二级院系均应建成 1 个标准成长 辅导室,完善成长辅导制度。组建以辅导员为主体,班主任、 专业教师为骨干,其他思政工作队伍为补充的成长辅导教师队 伍,定期举行辅导技能培训,开展案例研讨。针对学生在思想、 学业、就业、生活中存在的成长问题与心理困惑,实施分类辅
导、精准辅导。
2.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学生违纪 处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管理。 强化学生日常教育
管理与成长辅导的充分结合,发挥成长辅导的发展与预防功能。
3.建好师生信息员队伍。健全任课教师参与、家长配合、 辅导员为主体、各班级信息员网格管理和各宿舍信息员密切关 注的信息员队伍,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危 机预警信息,确保信息预警网络健全高效,做到 “早发现、早
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
4.建立家校联动平台,持续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 授心理调适技能;要求辅导员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直接沟通 1
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和心理发展状况。
5.落实辅导员进教室、进班级、进宿舍工作制度,及时发 现和处理心理危机预警信息。特别要将学生宿舍作为重点部位
做好学生危机情况摸排。
6.配合心理健康中心在新生入校 2 个月内完成心理普查和 相关回访工作;严格遵照《长沙南方职业学院两库学生管理工
作规范》及心理健康中心关于疑似问题或危机学生转介等要求

落实具体工作;认真按时开展心理排查,按要求反馈重要时间 节点排查报表、月报表、周报表等;及时转介心理问题严重的
学生。
7.与心理中心联动做好心理危机一级预警库学生持续关注
和心理辅导;认真开展重点关爱对象帮扶。
8. 自主开展有益于学生心理素质提高、 阳光心理建设的教
育活动,提升二级院系心理育人工作质量。
四、相关说明
㈠ 信息预警。学校各单位均有积极育人、主动育人职责, 本校教职工对行为、情绪异常等疑似心理问题学生都有义务第 一时间告知学生工作处和二级院系,全员共同关注学生动态、
信息预警、及时干预。
㈡ 无条件配合。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心理危机干预管 理专项工作组负责,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均有协助与配合
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