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专门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和团委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学生的评先评优和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学生的纪律处分等学生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宿舍、教室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开学典礼和毕业工作。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0、负责学生管理文件的制订、执行、检查工作,协助各系做好学生管理、教育和年级鉴定、毕业鉴定工作。
11、负责大学生城镇医保和学平险理赔服务工作。
12、负责应届毕业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等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
13、负责新生入伍的军训组织和管理工作。